招標公告(資格后審)二次公告
招標項目編號: JLHPZB2015 ― 36
一 .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集安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一期(六標段)已由集安市發(fā)展和改革局以集發(fā)改字 [2014]159 號文件 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省級財政資金及地方配套,已落實,招標人為集安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實施辦公室,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 .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范圍:商貿(mào)街小區(qū)、康平小區(qū)、長城花園小區(qū)、黨校樓、西城小區(qū)、新樂小區(qū)、錦江西區(qū)、南城小區(qū)、海關樓、育才小區(qū)、朝中樓、鴨江路兩側(cè)零散樓的地溝管外移及水表出戶工程;政協(xié)小區(qū)、盛鑫家園、蓮東花園、綠美站地溝管外移工程(詳見工程量清單)。
2.2 建設內(nèi)容:商貿(mào)街小區(qū) 15 棟、康平小區(qū) 9 棟、長城花園小區(qū) 20 棟、黨校樓 11 棟、西城小區(qū) 19 棟、新樂小區(qū) 32 棟、錦江小區(qū) 15 棟、南城小區(qū) 25 棟、海關樓 12 棟、育才小區(qū) 8 棟、朝中樓 13 棟、鴨江路兩側(cè)零散樓改造 10 棟更換閥門、水表、供水管道等;盛鑫小區(qū) 22 棟、蓮東小區(qū) 24 棟、綠美站 22 棟、政協(xié)小區(qū) 10 棟 地溝管外移。
2.3 建設地點:集安市內(nèi)。
2.4 質(zhì)量標準:符合相關標準的合格工程。
2.5 計劃工期: 2015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共計 321 日歷天。
三 .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申請人須是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zhì),并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 符合吉建管【 2015 】 9 號文件的規(guī)定及資質(zhì)承包工程范圍的要求; 近三年至少完成過一項類似工程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2 投標人擬派項目經(jīng)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
3.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4 入吉企業(yè)在我省承攬工程應在中標后七個工作日內(nèi)辦理備案。(詳見吉建管〔 2007 〕 17 號、吉建管 [2011]32 號、吉建管〔 2014 〕 6 號文件)
3. 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標資格期限內(nèi)的企業(yè)或個人參加投標。
四 .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27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8 時 30 分至 11 時 30 分,下午 13 時 00 分至 16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持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資質(zhì)證書(副本)、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書(副本)、項目經(jīng)理注冊證書及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法人授權書(或單位介紹信)、被授權人身份證(以上證件為原件及復印件)在城建局南育才路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售價 1500 元,售后不退。
五 .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 ( 投標截止時間 ) 為 2015 年 11 月 10 日 09 時 30 分 ,地點為集安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 投標申請人在投標截至時間前,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幣壹拾貳萬元的投標保證金。
5.4 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六 .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吉林省建設信息網(wǎng)、吉林省建設項目招標網(wǎng)上發(fā)布。
七 .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集安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實施辦公室
地 址:集安市東盛北街 95 號
聯(lián)系人:劉井霞
電 話: 0435-6224299
招標代理機構:吉林市惠鵬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 集安市 育才路與東盛街交匯
聯(lián)系人:杜國紅
電 話: 13904363408
2015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