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明年1月1日起,榮成市將對用水總量實行控制,控制指標為年總用水量1.5億立方米,此指標將連續(xù)實行5年。當全市用水量達到控制指標,榮成市水利局將停止對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取水許可審批。用水總量控制制度將在我市推開。
為加強對用水總量的控制,合理開發(fā)利用水資源,保障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xù)發(fā)展,山東省今年專門制定管理辦法,對用水總量進行控制。依據(jù)《威海市水資源綜合規(guī)劃》確定的地表水可利用量、地下水開采量以及相關文件,上級下達給榮成市今后5年每年的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為1.5億立方米,其中地表水為1.29億立方米,地下水為0.21億立方米。
根據(jù)該指標,截至本月底前,榮成市各用水單位及個人應把本年度用水總量與明年的用水計劃上交到榮成市水利局,榮成市水利局將根據(jù)具體情況對各用水單位及個人申請的用水計劃進行審核,最終確定其明年的用水量。
明年實行用水總量控制后,各用水單位及個人在計劃內取水的,將按規(guī)定標準繳納水資源費;超計劃用水的,超出部分將加倍繳費。如果全市取用水量達到規(guī)劃期用水總量控制指標1.5億立方米,榮成市水利局將停止對區(qū)域內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的取水許可進行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