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沭陽縣蘇州花園小區(qū)住戶孫先生稱,本月初,縣自來水公司在小區(qū)內張貼通知,稱近日將對用戶的水表進行計量檢測,但未寫明檢測理由、時間以及注意事項等,他們也未放在心上。7日傍晚,他和家人下班回家,意外地發(fā)現安裝在門口的水表突然不見了。鄰居告訴他,水表是在白天被自來水公司人員拆走的。事后在物業(yè)公司調解下,自來水公司才把水表重新給劉先生家裝了回去,但卻要求他三日內交納19元的計量檢測費,逾期將強制停水。孫先生認為,自家的水表是一直正常使用的,現在自來水公司要求檢測,檢測費用就該由對方承擔。
對此,沭陽縣自來水公司水表檢測科劉先生解釋稱,根據有關規(guī)定,使用滿兩年的水表就需要計量檢測,校對水表的精確度。而該縣大部分居民使用的水表都已經很陳舊,影響到水表的精確度,從而造成公司的損失。為此公司在取得當地計量技術監(jiān)督局的授權后,對全縣居民使用的水表進行檢測。6月1日,公司在蘇州花園小區(qū)張貼了通知,同時聯系了該小區(qū)的物業(yè),讓他們廣播告知所有居民。3日起開始具體操作,工作人員每日從上午10點半至下午1點半現場拆卸水表,而工作時應該當著用戶面記錄下原水表的度數后再拆表,同時安裝上校對好的臨時水表,待原水表檢測合格后再裝回。劉先生稱,檢測費應該由用戶承擔,其收費標準也是經有關部門批準的。
記者隨后聯系了宿遷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該局計量科周先生介紹稱,根據國家水表鑒定規(guī)程的要求,民用自來水表在安裝時進行首檢,此后每兩年還需進行計量檢測,一般都是水表鑒定站檢測,自來水公司只有在獲得計量技術監(jiān)督局授權后才有檢測資格,至于檢測費用,原則上由送檢一方支付。
對此,居民孫先生等人認為,水表是沭陽縣自來水公司拆下檢測的,可以將其視為送檢方。再者,據他了解,包括南京在內的許多城市都沒有實行上門拆表檢測的做法,居民如果懷疑水表不準,可自行送檢但要承擔檢測費用。江蘇南京劉洪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許勇律師認為,對水表等計量器具,按國家規(guī)定在一定周期內進行檢測的,其檢測費用應由所有權人來承擔,所以應先確定誰是所有權人,然后再明確費用由誰承擔。實習生劉羿 記者王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