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污水排海啟動后,各方掀起了強烈反對聲浪,其中包含了人們對食品安全和環(huán)境影響的不安與擔憂。即便如此,日方的排海進程仍在按計劃推進,8月24日當天約200噸所謂經過處理的核污水入海,之后將逐漸增量至每日排放約460噸。第一輪排放將持續(xù)17天,而整個排海作業(yè)將耗時至少30年。
福島核污水入海既成事實,或許將成為一個伴隨我們數十年的問題。我們關注眼下安危的同時也需遠瞻這一事件的全貌,因為就在我們討論關注的同時,福島第一核電站儲存的核污水也正以每日100噸左右的速度新增,排海并非解決問題的根本之策,福島核電站一日不安全報廢,風險與不確定性就一直存在。
核污水排海作業(yè)啟動當天,日本經濟產業(yè)大臣西村康稔在記者會上說:“向著廢爐邁出了一大步。”實際上,這一步之后,距離最后的終點還有更加漫長的道路。
排海后的監(jiān)測是否有效?
根據日本東電公司網站的最新信息,福島第一核電站廠區(qū)內1000多個儲水罐134萬余噸污水中,65%的污水放射性物質濃度超標,將再次進行凈化處理。有35%的污水被日方稱為所謂的“ALPS處理水”,即經過多核素處理設備(ALPS)凈化后,除放射性物質氚之外的核素濃度低于日本國家監(jiān)管標準,而其中氚的濃度為140000貝克勒爾/升(Bq/L)。
當地時間8月29日21時的實時數據顯示,所謂“ALPS處理水”以每小時19立方米的速率流出管道,另一邊用于稀釋氚的海水以每小時15194立方米的速率流出,與“ALPS處理水”匯集,一同流向排水豎井,最終入海的核污水中氚濃度檢測值為206貝克勒爾/升。世衛(wèi)組織2017年發(fā)布的《飲用水質量標準》規(guī)定,飲用水中氚的含量不得超過10000貝克勒爾/升。
核污水排海的第二天,日本環(huán)境省在福島第一核電站附近海域的11個地點取樣檢測,之后宣稱檢測結果顯示氚的濃度均低于10貝克勒爾/升。日本水產廳8月26日凌晨分別從排水口東北方向約4公里處和東南方向約5公里處捕獲比目魚樣本,2天后的快速檢測結果顯示,所有樣本的氚含量均低于專用設備可檢測出的最低值(約8貝克勒爾/每千克),日本環(huán)境省近一個月將每日取樣檢測。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環(huán)境省和水產廳現階段對放射性物質的取樣檢測都只聚焦于氚的濃度,其他一些核素濃度的檢測時間還停留在排海前。針對除氚之外的核素,東電在核污染水進入排海設備管道之前進行相關檢測并發(fā)布結果,但是在福島核電站附近海域的海水取樣檢測中,也只限于關注氚、銫-134、銫-137等個別幾個核素,而且數據更新頻率較慢,并非一日一檢。
福島核污染水此前直接與核事故中熔化的反應堆堆芯接觸,包含60多種放射性核素,很多核素目前沒有公認有效的凈化技術,部分長壽命核素可能隨洋流擴散。在日方凈化處理系統(tǒng)的有效性和可持續(xù)性缺乏充分權威驗證的情況下,取樣檢測所涵蓋的核素種類是否全面、更新頻度能否跟上,需要打一個問號。
核污水的新增何時可止?
值得注意的是,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啟動,僅是日本方面為了解決東電儲水罐即將滿載這一難題的決策,而與此同時核污水仍在源源不斷地產生。由于2011年福島核事故導致反應堆的爐芯熔融,三個機組中的核燃料熔融后與金屬材料等再次冷卻凝固成了核燃料碎片,為了使其保持在穩(wěn)定狀況,需要持續(xù)注水冷卻,同時雨水和地下水也可能流入,形成了核污染水。
為了阻隔地下水和雨水流入,日方先后采取了包括修筑“凍土擋水墻”在內的多重措施,核污水的增量從2014年5月的每天約540噸降至2020年每日約140噸。隨著降雨量的變化和防地下水滲入工程的推進,從2022年4月開始每日新增污水量在100噸左右。
福島第一核電站三個機組中共有約880噸核燃料碎片,2011年事故發(fā)生之初,日本政府和東電計劃采取“冠水法”取出碎片,即使用類似水槽的構造物圈圍反應堆廠房并整體用水淹沒,以水阻隔輻射。但是1號至3號機組的安全殼均已損壞,即使加水也會從容器中漏出,方案難以推進。2016年,“氣中法”被納入討論議程,設想只向燃料碎片周邊注水,部分碎片處于接觸空氣的狀態(tài),然后遠程操控取出。然而機械臂伸入在狹窄空間操作,一次僅能取出1克左右的碎片。今年8月,又有新施工方法被提出,即用填充劑固定核燃料碎片,然后使用挖掘設備粉碎整個構造物并進行回收。
日本原子能損害賠償和反應堆報廢等支援機構委員會表示,上述3種施工方式各有利弊,將對其一一評估,大致在明年春季敲定方案的優(yōu)先順序。當年,關于如何處理核污染水也有5種候選方案(地層注入、海洋排放、蒸汽釋放、電解釋放、地下掩埋),歷時6年的討論得出了“排海”決定,但未能全面征求所有利益攸關方的意見。國際原子能機構雖然評估該方案符合國際安全標準,但是強調了這是日本政府的“國家決定”,并不“推薦”或“背書”。
即使核燃料碎片被成功取出,還將面臨其他核廢料的處理以及核電站拆除問題??梢灶A見,福島第一核電站報廢進程中的各項決策也將是日本政府的“國家決定”,但是所帶來的經濟、社會、心理等方面的影響明顯并不限于日本國內,決策的透明度以及與利益攸關方的溝通不容忽視。
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級別被定為國際核事件分級表中最嚴重的第7級,與切爾諾貝利核事故同級。蘇聯的那一場核災已經過去37年,切爾諾貝利電站長久地被“石棺”封存,而內部反應堆中仍然有大量殘留的核廢料,俄烏沖突背景下專家警告有核泄漏的風險。而對于福島第一核電站而言,徹底抹去核事故的陰影還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
福島核污水入海既成事實,或許將成為一個伴隨我們數十年的問題。我們關注眼下安危的同時也需遠瞻這一事件的全貌,因為就在我們討論關注的同時,福島第一核電站儲存的核污水也正以每日100噸左右的速度新增,排海并非解決問題的根本之策,福島核電站一日不安全報廢,風險與不確定性就一直存在。
核污水排海作業(yè)啟動當天,日本經濟產業(yè)大臣西村康稔在記者會上說:“向著廢爐邁出了一大步。”實際上,這一步之后,距離最后的終點還有更加漫長的道路。
排海后的監(jiān)測是否有效?
根據日本東電公司網站的最新信息,福島第一核電站廠區(qū)內1000多個儲水罐134萬余噸污水中,65%的污水放射性物質濃度超標,將再次進行凈化處理。有35%的污水被日方稱為所謂的“ALPS處理水”,即經過多核素處理設備(ALPS)凈化后,除放射性物質氚之外的核素濃度低于日本國家監(jiān)管標準,而其中氚的濃度為140000貝克勒爾/升(Bq/L)。
當地時間8月29日21時的實時數據顯示,所謂“ALPS處理水”以每小時19立方米的速率流出管道,另一邊用于稀釋氚的海水以每小時15194立方米的速率流出,與“ALPS處理水”匯集,一同流向排水豎井,最終入海的核污水中氚濃度檢測值為206貝克勒爾/升。世衛(wèi)組織2017年發(fā)布的《飲用水質量標準》規(guī)定,飲用水中氚的含量不得超過10000貝克勒爾/升。
核污水排海的第二天,日本環(huán)境省在福島第一核電站附近海域的11個地點取樣檢測,之后宣稱檢測結果顯示氚的濃度均低于10貝克勒爾/升。日本水產廳8月26日凌晨分別從排水口東北方向約4公里處和東南方向約5公里處捕獲比目魚樣本,2天后的快速檢測結果顯示,所有樣本的氚含量均低于專用設備可檢測出的最低值(約8貝克勒爾/每千克),日本環(huán)境省近一個月將每日取樣檢測。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環(huán)境省和水產廳現階段對放射性物質的取樣檢測都只聚焦于氚的濃度,其他一些核素濃度的檢測時間還停留在排海前。針對除氚之外的核素,東電在核污染水進入排海設備管道之前進行相關檢測并發(fā)布結果,但是在福島核電站附近海域的海水取樣檢測中,也只限于關注氚、銫-134、銫-137等個別幾個核素,而且數據更新頻率較慢,并非一日一檢。
福島核污染水此前直接與核事故中熔化的反應堆堆芯接觸,包含60多種放射性核素,很多核素目前沒有公認有效的凈化技術,部分長壽命核素可能隨洋流擴散。在日方凈化處理系統(tǒng)的有效性和可持續(xù)性缺乏充分權威驗證的情況下,取樣檢測所涵蓋的核素種類是否全面、更新頻度能否跟上,需要打一個問號。
核污水的新增何時可止?
值得注意的是,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啟動,僅是日本方面為了解決東電儲水罐即將滿載這一難題的決策,而與此同時核污水仍在源源不斷地產生。由于2011年福島核事故導致反應堆的爐芯熔融,三個機組中的核燃料熔融后與金屬材料等再次冷卻凝固成了核燃料碎片,為了使其保持在穩(wěn)定狀況,需要持續(xù)注水冷卻,同時雨水和地下水也可能流入,形成了核污染水。
為了阻隔地下水和雨水流入,日方先后采取了包括修筑“凍土擋水墻”在內的多重措施,核污水的增量從2014年5月的每天約540噸降至2020年每日約140噸。隨著降雨量的變化和防地下水滲入工程的推進,從2022年4月開始每日新增污水量在100噸左右。
取出反應堆中的核燃料碎片被視為核電站廢爐的最大難關。根據東電的計劃,福島第一核電站的報廢主要分為四步:處理核污染水、清除乏燃料池中的核燃料、取出核燃料碎片、處理廢棄物,整個“廢爐”過程希望在2041年—2051年完成。東京電力公司社長小早川智明8月24日在記者會上談及“廢爐”時并沒有給出明確的時間表,只稱“還有很長的時間”。
排海設施 東電網站 圖
福島第一核電站三個機組中共有約880噸核燃料碎片,2011年事故發(fā)生之初,日本政府和東電計劃采取“冠水法”取出碎片,即使用類似水槽的構造物圈圍反應堆廠房并整體用水淹沒,以水阻隔輻射。但是1號至3號機組的安全殼均已損壞,即使加水也會從容器中漏出,方案難以推進。2016年,“氣中法”被納入討論議程,設想只向燃料碎片周邊注水,部分碎片處于接觸空氣的狀態(tài),然后遠程操控取出。然而機械臂伸入在狹窄空間操作,一次僅能取出1克左右的碎片。今年8月,又有新施工方法被提出,即用填充劑固定核燃料碎片,然后使用挖掘設備粉碎整個構造物并進行回收。
日本原子能損害賠償和反應堆報廢等支援機構委員會表示,上述3種施工方式各有利弊,將對其一一評估,大致在明年春季敲定方案的優(yōu)先順序。當年,關于如何處理核污染水也有5種候選方案(地層注入、海洋排放、蒸汽釋放、電解釋放、地下掩埋),歷時6年的討論得出了“排海”決定,但未能全面征求所有利益攸關方的意見。國際原子能機構雖然評估該方案符合國際安全標準,但是強調了這是日本政府的“國家決定”,并不“推薦”或“背書”。
即使核燃料碎片被成功取出,還將面臨其他核廢料的處理以及核電站拆除問題??梢灶A見,福島第一核電站報廢進程中的各項決策也將是日本政府的“國家決定”,但是所帶來的經濟、社會、心理等方面的影響明顯并不限于日本國內,決策的透明度以及與利益攸關方的溝通不容忽視。
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級別被定為國際核事件分級表中最嚴重的第7級,與切爾諾貝利核事故同級。蘇聯的那一場核災已經過去37年,切爾諾貝利電站長久地被“石棺”封存,而內部反應堆中仍然有大量殘留的核廢料,俄烏沖突背景下專家警告有核泄漏的風險。而對于福島第一核電站而言,徹底抹去核事故的陰影還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