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曹小武報道:修水縣供水有限責任公司設“最低消費”的消息經本報披露后,引起各方關注。3月30日,該公司正式向本報反饋稱,公司董事會已向市民發(fā)出通告,承諾對多收的水費一律予以退回。
3月19日,本報以《修水供水公司竟設“最低消費”》為題,報道了修水縣供水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修水縣供水公司)涉嫌以“霸王條款”向消費者轉嫁經營成本一事。文章見報后,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人民網等國內網站紛紛轉載。3月30日,修水縣供水公司主動聯(lián)系本報記者說明情況。據該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盡管實行水表底度數收費是供水行業(yè)的“潛規(guī)則”,但由于消費者反映強烈,公司早在兩年前就已經取消了“最低消費”。然而,公司下屬抄表收費部門為了追求局部利益,仍存在或多或少收取最低水費現象。消息見報后,公司立即召開了董事會,對相關部門及責任人作出嚴肅查處,并向市民發(fā)出通告,對多收的水費一律予以退回。市民若發(fā)現違規(guī)收水費行為還可向公司董事會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