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水質二次污染到水價的混亂、設施的維護,隨著城市高層住宅的迅速發(fā)展,二次供水的各種矛盾和隱患也在增多。”市自來水總公司副總經理周德強昨天透露,《浙江省城市高層住宅二次供水設施建設管理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已下發(fā),高層住戶今后也有望像多層住戶一樣,通過“一戶一表”改造喝上稱心水。
二次供水各自為政隱患多
由于城市自來水管網水壓有限,使得高層住宅無法像普通多層住宅一樣通過管網直接供水,而只能采取二次供水方式。據介紹,金華市區(qū)直供水高度在黃海高程70米左右,相當于江南普通六七層樓,七層以上則必須經過二次供水設施增壓才能滿足居民用水需求。
在本世紀初以前,市區(qū)的高層住宅一般設計有地下生活貯水池,通過水泵抽到高位水箱,再向下將自來水分送到各住戶。樓層高的住戶有時需要通過兩三次分級輸送,才能用上自來水。這種供水方式的弊端是顯而易見的,水箱中的水有的因余氯達不到標準出現細菌超標,有的沒有定期清洗和消毒而二次污染。大約從2003年開始,一種稱為無負壓增壓供水方式開始出現。由于取消了水箱,避免二次污染,直接增壓到戶,因此在高層住宅中越來越多地被開發(fā)商采用。
但是,高層住宅水價混亂的問題依然沒有得到解決。因為供水企業(yè)與物業(yè)公司是按總水表結算水費的,總水表以內的各種跑冒滴漏和蒸發(fā)損耗勢必分攤到各個住戶身上。加上電費、維修費、人工費等維護運行成本,住戶往往要承擔較高的水價。目前市區(qū)自來水居民用戶價格為每噸2.15元,而物業(yè)公司向高層住戶收取水費,多的每噸要3.5元,少的也要2.5元左右。各個高層住宅之間水費沒有統(tǒng)一標準,全由物管公司說了算,加上公攤損耗,很容易引起糾紛矛盾。從長遠來看,二次供水設施今后的維護、更新費用由誰來買單,也是高層住戶用水的一大隱患。
“一戶一表”是今后改革方向
“要徹底解決高層住戶用水矛盾,關鍵要像多層住宅一樣實行‘一戶一表,計量出戶’改造,解決總分表誤差產生的糾紛,促進公平交易,明白消費。”周德強說。
周德強的設想與浙江省建設廳的改革思路不謀而合。從已下發(fā)的征求意見稿來看,未來高層住宅二次供水設施的建設、運行和管理的職能將逐步從開發(fā)商、物業(yè)公司轉向供水企業(yè),由分散建設管理轉向集中建設管理。今后高層住宅開發(fā)單位原則上應將二次供水設施建設委托給供水企業(yè)實施,建設費用列入商品房開發(fā)成本。
根據征求意見稿的改革方案,對于高層住宅二次供水設施的日常維修、養(yǎng)護、更新改造等管理,各地可設定過渡期(原則上不超過5年)。在過渡期內,可采用同網同質同價和高層加價兩種管理模式。前者由開發(fā)企業(yè)向供水企業(yè)支付二次供水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費用,普通住宅居民水價暫不作調整;后者由供水企業(yè)在普通住宅居民水價基礎上,向高層住宅用水戶另行加收二次供水加壓費,售房時就應明示加壓費的標準和收取方式。
該方案還提出,高層住宅二次供水設施移交管理后,供水企業(yè)將承擔起五項職責,包括二次供水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和更新;水泵的運行管理;水池的清洗消毒;用戶水表的抄表收費;管理、服務質量問題的投訴處理。移交后的高層住宅供水,將按照居民用水“一戶一表”制的模式,實行抄表到戶、收費到戶、服務到戶的規(guī)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