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石家莊市重點流域水污染雖有所控制,但距省控目標還有很大差距,特別是作為控制區(qū)域水污染重要手段的城市污水處理建設工作,進展不平衡,造成部分河流水污染問題突出。因此,《意見》確定,石家莊市將重點抓住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與運行管理這一關鍵環(huán)節(jié),推進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進一步規(guī)范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管理,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
《意見》要求,按照石家莊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qū)政府與市政府簽訂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的進度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快推進污水處理廠建設,部分縣(市)、區(qū)的污水處理廠要力爭提前建成并投入使用,進度落后的縣(市)、區(qū)要抓緊落實各項工作,盡快實現工作目標。
同時,各級環(huán)保部門要不斷深化“量化管理、點狀監(jiān)督、責任到位、公眾參與”的管理模式,將占全市水污染負荷80%以上的162家水重點污染單位,作為石家莊市重點環(huán)境監(jiān)管對象,保證其污水處理設施穩(wěn)定達標運行。其中,對于一年內存在兩次擅自閑置污染治理設施或偷排偷放污染物行為的,將吊銷其排污許可證。
《意見》規(guī)定,石家莊市將積極研究制定污水處理費的收費政策、標準及征收使用管理辦法,以確保污水處理廠在“保本微利”的前提下正常運行。2007年年底前,向城市(鎮(zhèn))范圍內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人(包括使用自備水源的)開征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不低于0.8元/立方米。
為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意見》要求,要將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及運行管理工作,納入對有關部門和當地政府環(huán)保工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并提高考核權重。石家莊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有關縣(市)、區(qū),要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定期調度并解決本地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及運行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不斷改善當地水環(huán)境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