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改革方案聽證會今天上午9時在廣東迎賓館舉行,來自社會各界的36名聽證代表、申請企業(yè)代表將參加聽證會。會議由廣州市物價局主持。 (《信息時報》12月30日)
按常理講,污水不經(jīng)過處理就任意排放,既污染了環(huán)境,還會讓老百姓深受其害。倘若提高城市污水處理費,來保護自然環(huán)境,必然受到公眾的普遍歡迎和追捧。然而,此次廣州市舉行的城市污水處理聽證會,無論在程序上、成本核算以及以往污水治理效果和治污費用用途上,都受到公眾的普遍質(zhì)疑,很值得人們進行多重追問。
追問一:程序倒置,怎能孚眾?眾所周知,聽證會取得成功的關建是程序的正義,而所謂價格聽證的程序正義,顧名思義,無非是涉及公眾利益的價格聽證決策過程應該公開、公正、公平。惟有程序的正義,才能確保證結果的正義。
但此次城市污水的聽證會,在召開前,就給聽證議程設置了二選一的漲價方案,其中,污水處理費分別擬漲0.4元/噸和0.6元/噸,平均漲幅分別達74%和85%。這意味著,聽證代表無論是選A,還是選B,反正都鐵定漲價。如此程序倒置的聽證,不僅難以服眾,更保證不了價格聽證的公平和正義。
追問二:成本監(jiān)審形同虛設,何以讓人氣順?早在2006年3月份,我國頒布實施的《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jiān)審辦法》就明確規(guī)定,凡是需要實行聽證制定價格的商品和服務,都要進行“成本監(jiān)審”。這表明,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在調(diào)查、測算、審核經(jīng)營者成本基礎上核定定價成本。
可是,當?shù)匚飪r部門卻站在“當事人”的立場,恣意曲解國家公共政策精神,競然將維護費和折舊費進行雙重計算,固定資產(chǎn)投資計入定價成本,在有悖常理核算機制下,致使成本多出了1.5億元。難怪乎,在聽證會召開的前一天,廣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向市物價局發(fā)出《關于撤銷“關于廣州市城區(qū)污水處理成本的研究分析報告”作為調(diào)費依據(jù)的建議》的信函,但至今并沒有得到價格部門的任何回音。
追問三:治污效果差強人意,收費用途不夠透明,公眾怎會沒有怨言?記得環(huán)保總局公布的2006年度全國城市環(huán)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結果顯示,全國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平均為42.55%,其中200個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為零。最近媒體又曝出了全國已經(jīng)建好的1400多座城市污水處理廠,有一半還在“曬太陽”,有的只是在應對檢查時才開機,浪費巨大。
具體到廣州市的污水處理情況,也與其他地方并沒有兩樣。早在2002年,廣州市政府有關部門為了污水調(diào)價就許下承諾,投資67億元使污水處理率在2005年達到100%,可現(xiàn)實情況是如何呢?民調(diào)顯示,超6成市民認為上次調(diào)價后,污水處理效果沒有太大變化,更有一成多市民認為是越治越差。很明顯,我們小老百姓每月上繳自來水費中的污染處理費,在交給自來水公司后,既沒看到良好治污效果,更不知道污水處理費究竟用在哪里,如此境況,百姓難免怨聲載道,有強烈的抵觸情緒。
值得關注的是,全面提高城市污水處理費,在全國有蔓延的態(tài)勢,譬如,四川等地也擬打算大幅度污水處理費。筆者覺得,面對新世紀以來最大一次經(jīng)濟寒潮的肆虐,各級地政府不應把目光放在增加民生負擔上,這不僅不利于提振疲軟的內(nèi)需,也不符合中央經(jīng)濟會議所確定的“保增長”的大政方針。退一步講,倘若有些與民生有關收費確實有提高的必要,但也要符合程序正義,讓絕大多數(shù)老百姓滿意和贊成。
按常理講,污水不經(jīng)過處理就任意排放,既污染了環(huán)境,還會讓老百姓深受其害。倘若提高城市污水處理費,來保護自然環(huán)境,必然受到公眾的普遍歡迎和追捧。然而,此次廣州市舉行的城市污水處理聽證會,無論在程序上、成本核算以及以往污水治理效果和治污費用用途上,都受到公眾的普遍質(zhì)疑,很值得人們進行多重追問。
追問一:程序倒置,怎能孚眾?眾所周知,聽證會取得成功的關建是程序的正義,而所謂價格聽證的程序正義,顧名思義,無非是涉及公眾利益的價格聽證決策過程應該公開、公正、公平。惟有程序的正義,才能確保證結果的正義。
但此次城市污水的聽證會,在召開前,就給聽證議程設置了二選一的漲價方案,其中,污水處理費分別擬漲0.4元/噸和0.6元/噸,平均漲幅分別達74%和85%。這意味著,聽證代表無論是選A,還是選B,反正都鐵定漲價。如此程序倒置的聽證,不僅難以服眾,更保證不了價格聽證的公平和正義。
追問二:成本監(jiān)審形同虛設,何以讓人氣順?早在2006年3月份,我國頒布實施的《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jiān)審辦法》就明確規(guī)定,凡是需要實行聽證制定價格的商品和服務,都要進行“成本監(jiān)審”。這表明,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在調(diào)查、測算、審核經(jīng)營者成本基礎上核定定價成本。
可是,當?shù)匚飪r部門卻站在“當事人”的立場,恣意曲解國家公共政策精神,競然將維護費和折舊費進行雙重計算,固定資產(chǎn)投資計入定價成本,在有悖常理核算機制下,致使成本多出了1.5億元。難怪乎,在聽證會召開的前一天,廣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向市物價局發(fā)出《關于撤銷“關于廣州市城區(qū)污水處理成本的研究分析報告”作為調(diào)費依據(jù)的建議》的信函,但至今并沒有得到價格部門的任何回音。
追問三:治污效果差強人意,收費用途不夠透明,公眾怎會沒有怨言?記得環(huán)保總局公布的2006年度全國城市環(huán)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結果顯示,全國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平均為42.55%,其中200個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為零。最近媒體又曝出了全國已經(jīng)建好的1400多座城市污水處理廠,有一半還在“曬太陽”,有的只是在應對檢查時才開機,浪費巨大。
具體到廣州市的污水處理情況,也與其他地方并沒有兩樣。早在2002年,廣州市政府有關部門為了污水調(diào)價就許下承諾,投資67億元使污水處理率在2005年達到100%,可現(xiàn)實情況是如何呢?民調(diào)顯示,超6成市民認為上次調(diào)價后,污水處理效果沒有太大變化,更有一成多市民認為是越治越差。很明顯,我們小老百姓每月上繳自來水費中的污染處理費,在交給自來水公司后,既沒看到良好治污效果,更不知道污水處理費究竟用在哪里,如此境況,百姓難免怨聲載道,有強烈的抵觸情緒。
值得關注的是,全面提高城市污水處理費,在全國有蔓延的態(tài)勢,譬如,四川等地也擬打算大幅度污水處理費。筆者覺得,面對新世紀以來最大一次經(jīng)濟寒潮的肆虐,各級地政府不應把目光放在增加民生負擔上,這不僅不利于提振疲軟的內(nèi)需,也不符合中央經(jīng)濟會議所確定的“保增長”的大政方針。退一步講,倘若有些與民生有關收費確實有提高的必要,但也要符合程序正義,讓絕大多數(shù)老百姓滿意和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