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報報道】市民王先生致電本報新聞熱線84499000:1986年,我們家從太平南路搬到瑞金北村大清河12號2棟。這棟樓共3個單元,每個單元都有相應(yīng)的水表,同時,2棟樓旁邊還有一個反映整棟樓用水情況的總水表。自來水公司一直只按總水表來抄表,再把用水量平攤給3個單元。這讓一部分住戶覺得不公平,因為有的單元里面有10家住戶,而有的單元里面只有7家。按照此法,住7戶的繳的水費就多。我們希望能辦理抄表到戶,但不知道抄表到戶需要走哪些程序?
記者昨天從市自來水總公司獲悉:抄表到戶具體分為兩種,一種需繳70元,條件是這棟樓的住戶100%同意辦理分水表;另一種需繳250元,條件是這棟樓60%的住戶同意辦理分水表。
確定辦理哪一種分水表后,住戶要到市自來水公司位于虎踞南路58號的辦事處填寫一份申請并簽名。如果所住樓房有產(chǎn)權(quán)單位,住戶還需提供產(chǎn)權(quán)單位的蓋章。最后,市自來水公司會派人勘察現(xiàn)場,以檢查該棟樓房下面的自來水管線和它們所承受的壓力是否適合辦理分水表。順利辦完這套程序約需4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