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8日從濟南市市政公用局獲悉,《濟南市城市自來水供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修訂,規(guī)范二次供水秩序等,使供水管理適應城市建設發(fā)展。
《濟南市城市自來水供水管理辦法》是1994年4月頒布實施的,曾于1997年、2004年進行過小范圍修訂。但隨著我市城市建設的“長高長大”,它已經無法適應城市供水需求。為進一步增強《辦法》的科學性、適宜性,適應我市城市供水用水形勢需求,形成一項完善、長效的地方法規(guī),在濟南市法制辦、濟南市市政公用局的部署下,《辦法》將再次修訂。
據介紹,《辦法》中的適用范圍和主管部門與目前濟南市供水管理格局不適應,缺少對城市水資源開發(fā)利用的基本要求,對二次供水的管理沒有單獨做規(guī)定,二次供水秩序有待規(guī)范?!掇k法》新修訂后將規(guī)范供用水秩序,減少供用水糾紛,增強法規(guī)的有效性和適宜性,保障城市供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