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越多,水價可能越貴!昨天(12月14日),由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蘇晉中帶隊的廣州市人大代表法制專業(yè)小組,視察了廣州市市政園林局。記者獲悉,“居民生活用水實行定額用水管理”正在醞釀,居民用水超過額度的,可能要“埋”更大的“單”。目前,具體的用水定額量還未出臺。
廣州市市政園林局副局長駱寧安介紹,在《廣州市城市供水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中,公布了醞釀中的城市供水特許經營制,政府監(jiān)測水質制,超計劃、超定額用水分級累進加價制度,二次供水設施運行、清洗、消毒和安全保障責任制度等一系列與民生密切相關的措施。
定期公布水質監(jiān)測結果
《條例》規(guī)定:“城市供水實行特許經營制度。”對于市民關心的水質問題,《條例》規(guī)定,“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城市供水水質進行管理,并委托城市供水水質檢測機構對城市供水水質進行監(jiān)測,定期將監(jiān)測結果向社會公布。”
最高為現(xiàn)行水價5倍
《條例》規(guī)定:“非居民用水實行計劃定額相結合管理,居民生活用水實行定額用水管理。”用水單位超計劃用水實行累進加價收費制度,其中最高加價幅度為現(xiàn)行水價的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