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股權演變歷史,導致寧波水表的控制權并不穩(wěn)定,根據招股書披露,上市前第一大股東即董事長張世豪的持股比例僅為26.4%,排名第二位的王宗輝持股比例就已經低至10.04%,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東僅有5人。這樣的股權結構安排,很可能導致寧波水表上市解禁后,遭遇較大的減持壓力。
與此同時,寧波水表歷史上關聯交易頻繁、關聯關系很復雜,盡管上市前在券商輔導下進行了處理,但就結果而言,部分關聯關系處理仍然令人心存疑慮。
首先來看寧波水表2015年度第二大外協(xié)加工商“寧波市江北新源工貿有限公司”,該公司持股90%的股東為自然人烏標,此人還是寧波水表之全資子公司“寧波興遠儀表科技有限公司”的經理。“寧波市江北新源工貿有限公司”持股10%的股東張琳(烏標的配偶),則是寧波水表的董事、財務總監(jiān)。
針對該關聯方,寧波水表在招股書中披露“2015年8月之后該公司無實際經營業(yè)務”,但據工商年檢資料顯示,該公司雖然未披露2016年度的營業(yè)收入和利潤等數據,卻擁有11.27萬元的年度納稅額。如果沒有實際經營活動,這家公司為什么會產生納稅義務?顯然這是不符合正常邏輯的。
再來看寧波水表的第一大外協(xié)加工商為“寧波市奇力儀表有限公司”,公開資料顯示,該公司的出資人為黃云昌和范春嬌;黃云昌還是“慈溪寧水儀表科技有限公司”的原股東、持股比例為40%,后于2017年2月將股權以399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寧波水表。也即,在2017年2月之前,“寧波市奇力儀表有限公司”是寧波水表子公司參股股東控制的公司。盡管存在這樣緊密的關聯,寧波水表卻并未將“寧波市奇力儀表有限公司”作為關聯方進行披露。
此外,寧波水表的其他供應商細節(jié)信息也存在疑點,典型者如“寧波景帆銅業(yè)有限公司”,一直都是寧波水表的銅零件主要供應商之一,注冊成立于2013年5月,而在次年也即2014年即以5074.05萬元的采購額位列寧波水表的主要供應商。這非常令人懷疑其合理性,作為一家注冊資本僅為300萬元的制造業(yè)公司,能夠在一年時間內建立起逾五千萬元產品的生產能力?
再如供應商“寧波景帆銅業(yè)有限公司”,寧波水表在2015年向其采購金額高達5748.29萬元,根據工商資料顯示,該公司全年營業(yè)總額不過7501萬元,也即這家供應商80%以上的產品銷售給了寧波水表;但是與此同時,“寧波景帆銅業(yè)有限公司”全年凈利潤僅為1.51萬元、幾乎沒有任何利潤。“寧波景帆銅業(yè)有限公司”在幾乎沒有利潤的條件下,仍然與寧波水表保持著數千萬元的購銷合作目的是什么?這也是值得拷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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