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池州市水利局獲悉,《池州市農村供水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10月31日經(jīng)池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并于11月22日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二十八條,包括農村供水政府部門職責、供水規(guī)劃、供水方式、水源地選擇和保護、用地用電保障、工程建設、運行管理、水質水量水價、禁止行為、法律責任及附則等內容。據(jù)了解,該《條例》系安徽省首部農村供水地方性法規(guī),標志著池州市農村供水工作邁入法治化的新階段。
《條例》不僅注重與上位法的銜接,關注解決當前實際問題,還聚焦農村供水“3+1”標準化建設和管護模式(即優(yōu)先推進城鄉(xiāng)供水一體化、集中供水規(guī)?;ㄔO,因地制宜實施小型供水工程規(guī)范化建設改造,并實施縣域統(tǒng)管、專業(yè)化管理全覆蓋的管護模式)。
池州市水利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池州市水利局將會同有關部門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切實履行法定職責,加強農村供水管理工作,推動《條例》各項規(guī)定落地見效,切實保障讓農村居民喝上“放心水”。